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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特币挖矿(浙江比特币矿场)

文章来源:互联网作者:互联网发布时间:2023-05-30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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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浙江比特币挖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浙江比特币矿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2、最早持有比特币的那些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3、比特币中挖矿是什么? 4、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5、科普:比特币是什么,“挖矿”是如何进行的?为何耗电量越来越大 6、什么是比特挖矿?

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通报1-10月发用电、投资项态毁目审批情况,并就能否确保粮食供应储备、煤炭供应是否有保障、天然气供需情况如何等近期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在本次发布会上,发改委还明确阐述了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并表示将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来帆袜备看发布会重点内容:

1、1-10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671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2%。10月份,全国发电量6393亿千瓦时。其中,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5.2%、16.9%、23.5%、0.4%,水电同比下降11.9%。

2、粮食生产总体向好,粮食储备供应总量充足。发改委将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3、当前煤炭产量较快增加、电厂存煤持续提升、煤炭期现货价格大幅回落。发改委明确,随着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电厂供煤、存煤和港口煤炭场存煤水平还将进一步提升,今冬明春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够得到可靠保障。

4、发改委指出,受当前全球天然气供需形势紧张、气价暴涨影响,今年供暖季全国天然气供需总体紧平衡,高峰时段部分区域供需矛盾可能较为突出。

5、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财政金融、碳汇能力、统计核算和督查考核等支撑政策。

6、虚拟货币相关好衡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

7、发改委将不断加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质押至贷款投放的传导途径,更好满足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最早持有比特币的那些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在中国,人们接触比特币的方式很少是因为技术而入场,更多的是闻到了金钱的味道,误打误撞正锋地闯进了比特币的世界。早期的人们十有八九都是冲着掘金的目的,基本上都是以矿工的身份入行。他们不说布道,少谈技术,只论金钱。

为了财富,商人、程序员、公务员都疯狂的加入到了比特币的事业,这么多年过去了,比特币的价格经历了跌宕起伏。他们有的人已腰缠万贯,有的人却黯然收场。在中国比特币的最早玩家里面,有着一夜暴富的传奇人生,也有着家破人亡的悲惨故事。这些故事,见证着币圈的发展历史。

先跟大家分享一下最早进入币圈的一部世清敬分人,《魔兽世界》这款游戏大家一定都听过,在国内它是一款现象级的游戏,引领游戏成为一种产业,甚至出现了“游戏代练”这样的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靠打装备、代练游戏等级等赚钱的游戏代练行业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游戏代练们都是一群嗅觉灵敏的年轻人,他们对社会的新事物发现的早,也入手的快。大概是2010年的时候,一个更有意思的游戏吸引了他们的目光,那搜慎就是“比特币”挖矿。发现了比特币这个赚钱的项目之后,游戏代练们在开始工作室白天打游戏装备,晚上开着电脑挖矿,早晚不停地可以赚到两份钱,工作室的业务变成了两项:代练和挖矿。这群被看作不务正业的游戏代练者们,却成为了中国最早的一批比特币矿工。

其实看来对于比特币这个东西,最早进入的那一批,很可能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能持有比特币的人都是充满了信仰的人。大部分是人都是在13年接触的碰到大涨到7000多抛售,或者提前下车,或者大涨后暴跌下车的。现在也都追悔莫及了。最憋屈的人就是很早就持有比特币,然后忘记钱包私钥的,就等于这部分币丢失了,永远拿不回来。

比特币中挖矿是什么?

挖矿是“为获取比特币而付出努力”这个过程的比喻,它通过消耗计算资源来处理交易,确保网络安全,保持网络中每个人的信息同步。可以理解为是比特币的数据中心,区别在于完全分布式的设计,矿工在世界各国进行操作,没有人可以控制网络。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有些矿工为了能挖到比特币,不断提高自己的挖矿设备的配置。实则是提高自己计算机计算哈希函数的速度,因为,算力越高,速度越快,越能更快地拿到比特币奖励。(更好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尽在“币汇”)

当然,挖矿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在一段时间中,你需要和全世界的所有矿工共同竞争一份奖励。这里有个概率给大家算一下:假设你的算力为t,全世界总的算力为T那么你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就是:

P = t/ T

比特币的挖矿的原理是什么?

区块可以看作是比特币账本的单独一页纸或者总账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新区块被加入到记录最后(在比特币中的名称为:块链),一旦写上,就再也不能改变或删除。每个区块记录了它被创建之前发生的所有事件。

比特币挖矿实际上就是记账的过程,比特币的运算采用了一种称为“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PoW)”的机制,系统为了找出谁有更强大的计算能力,每次会出一道数学题,只有最快解出这道题目的虚皮计算机才能进行记账。

此外,每个区块包括一个数学方程的答案,该答案对每个区块是唯一的。新区块如果没有正确答案,不能被发送到网络中。挖矿实质上是在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也就是说衫灶要算出当前区块复杂数学问题的解。这个复杂数学算法被设计为一共有21万组特解(也就是恒定的2100万个比特币),每组特解都能解开方程且唯一,但无法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解决,只能通过计算机暴力碰撞猜测。

但是比特币网络不会一直让难度保持这么简单,之后它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赏金,奖励获得答案的人。

举例来说,假如每10分钟生成一个区块,这个区块包含25个比特币,但全球一共有1000THash/s的计算能力用来计算,你所占计算能力的比例越大越会获得这个比特币,而其他人将颗粒无收。

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每笔赏金是50个比特币。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赏金减半为25个。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赏金再减半为12.5个。

工作量证明还被设计成必须依赖以往的区块,这样便强制了块链的时间顺序。这种设计使得撤销以往的交易变得极其困难,因为需要重新计算所有后续区块或誉扮的工作量证明。当两个区块同时被找到,矿工会处理接收到的第一个区块,一旦找到下一个区块便将其转至最长的块链。这样就确保采矿过程维持一个基于处理能力的全局一致性。

比特币挖矿所运用的哈希算法是什么

上文中数学问题的比喻就是比特币所采用的哈希算法,在比特币系统中,需要大量地进行哈希函数运算。比特币系统是这样规定的:每隔十分钟,大家都需要计算哈希函数,计算的值必须符合我的规定。谁计算的快,谁才会获得作为奖励的比特币。

通常,在比特币系统中,想要计算出符合条件的值需要进行上万亿次的哈希运算,因此,矿工们的挖矿,实际在进行这种重复的哈希运算。

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与其他国家不同,誉歼孝我国一直对虚拟货币持高压态度,且政策层层加码。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将其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追究相关境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随后国内的交易平台或暂停中国境内新用户的注册并清退存量用户,或直接永久关掉了交易服务。

至此,笔者也认为,目前虚拟货币在国内已经终结。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高发。在相关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中,我们始终无法绕开虚拟货币“价值”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对涉案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举证及对其价格鉴定进行质证等工作。

下面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谈谈我们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明其“价值”来源的一些思路。

1 价值来源——“共识”和“信任”

我们的货币 历史 ,经历了实物货币到纸币,再到记账货币的变迁。何为记账货币?就是以数字记录方式确定归属和转移的货币,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生活中早已习惯脱离实体钱包,只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种便利正是来源于记账货币的充分应用,我们之间的相互转账只是在彼此银行账户的数字上做加减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双方记账过程。而这个记账的权利掌改枣握在国家手中,由各个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央行负责,央行拥有整个国家大账本的记账权,即“中心化记账”的方式,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纸币及这些“手机中的数字”具备“价值”,是我们基于对国家的“信任”,是国家在这些“数字”背后的信用背书让我们达成了它们具备“价值”的“共识”。

同样,黄金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其作为货币交换一般等价物的“信任”;钻石的价值,也同样是人们对其稀缺性及其背后的某种象征意义的达成“共识“”。所以, 价值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对特定物价值的“共识”和“信任”, 如果人们不对一个事物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很多我们认为“值钱”的事物,其实根本没那么“值钱”(包括钻石和国家发行的纸币)。

但纸币天然存在一个问题,无论是当年密西西比泡沫时期的法国政府,还是次贷危机和新冠期间的美国政府,都会出现无节制超发货币的现象,货币超发及经济危机庆稿往往引发通货膨胀,纸币大幅贬值。纸币之所以贬值,也正是人们对于政府发行货币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对于的黄金等物品“价值”的“共识”提升,进而金价上涨。虚拟货币鼻祖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期的美国,在此背景下,针对主权货币的通胀问题,其被设计成“去中心化”和“总量恒定”等特性。

随着人们基于对这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达成“共识”,产生“信任”,虚拟货币才产生了“价值”。并随着达成“共识”、“信任”其“价值”的人越来越多,它们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以比特币为例,2009 年1月,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时,市场对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无法形成对其“价值”的“共识”,所以,此时比特币的价格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国人拉兹罗首次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25美元的披萨(首次比特币交易,拉兹罗也是首次使用显卡挖矿的人),那么它的价值变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浦路斯发生经济危机,当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贬值的塞浦路斯镑货币,而纷纷抢购比特币,导致比特币价格飙涨8.8倍。当2013年11月比特币达到8000人民币阶段高点的时候,中国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发布,严重打击了人们对其的“信任”,比特币价格随之大幅下跌,同样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破产,冲击了人们对比特币的“信任”,让其价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最长链机制保证了比特币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币都可以追溯诞生及交易的 历史 ,具备不可伪造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增加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共识”。

所以,虚拟货币是基于人们对达成“共识”、形成“信任”的程度,而产生了其价值,并基于“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响其价格。

2 价值来源——“获取成本”

虚拟货币有两种获取发生——“挖矿”和“交易”。

先说说“挖矿”,以比特币为例,其原始产生就是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指“矿工”借助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过程,第一个求得特解的“矿工”能够获得新增“账本”的记账权,从而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励。计算这个特定解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运算,同时比特币在设计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规则,算力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挖矿的难度也在上升,也让成本(主要是显卡等硬件)大幅提高。

同时,随着挖矿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矿难度增大,个人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越来越小,也就逐渐发展出规模化的矿场,也就是聚合n多台矿机的算力一起挖矿,挖矿从个人挖矿转变为矿场或矿池,一个矿场的成本有:建设成本、设备成本、维护成本(包括店里成本和人工成本)、网络成本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同样投入了具体的(劳动力)“成本”,并且这个“成本”可以量化为具体的(虚拟货币)商品价格。早在比特币诞生的2009年,一个叫“新自由标准”的用户,就在比特币早期论坛上提成通“生产成本”计算比特币价格的方法。他认为一枚比特币的价值计算方法应为:计算机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电量是 1331.5 千瓦/时,乘以上年度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个月,除以过去30天里生产的比特币数量,最后的结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币的定价结论。

至于“交易”的获取方式,无论是直接使用法币交易,还是使用法币兑换虚拟货币后再进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终能够与法币达成某种“汇率”的自由兑换,它背后自然存在确定的价值。

如我们在 《谈虚拟币诈骗案件的辩护要点》 文中所述,实务中我们需要区分非主流货币中的特殊币种,通常所称的类主流币(山寨币),他们在技术模式上与主流币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实项目、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按照其白皮书的规划执行,常见的山寨币有EOS、BTM。针对这类涉案虚拟币。在实际辩护中,我们应当重点证明这些 虚拟币符合流通性,与主流币或者法定货币能够自由兑换的特征 。

我们前年承办的浙江某虚拟币诈骗案,工作重点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交易平台能与比特币自由兑换的证据材料,即证明该类非主流“山寨币”可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最终能够变现成法币的特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

此外,如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虚拟币,一般属于空气币和传销币。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在实际发展中,没有任何产品或业务落地,单纯发币圈钱跑路而已,如已经跑路的英雄链、超级明星、太空链等等。传销币,则是打着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货币,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深圳普洱币等,我们也在 《谈虚拟币传销案件的辩护要点》 一文对传销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

由于区块链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虚拟属性,导致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其价值真实性的判断存在严重误区。我们认为,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去中心化,没有发行政府及权威机构做信用背书,且交易价格波动巨大,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也不宜作为货币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应定性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这不仅于民法层面拥有充分的物权理论支撑,同时也能被进一步解释为《刑法》第92条所规定的“财产”,所以,针对该类型的网络诈骗,从鱼龙混杂的“币”中,区分出主流虚拟币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币”,是对抗诈骗指控的有力辩点。

3 价值来源——司法认定

1、十部委《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改变了主动民事判决中“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向,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定虽受政策影响大,但尚不明确。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则彻底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先后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这也同时改变了很多民事判决对“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铁亮诉火币网一案判决中认为,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缔结的 合同有效 ,虚拟币交易合同 不属于合同无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国贵与浙江亿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也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并未禁止 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 未禁止 买卖比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买家不属于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部委《通知》发布后,多地法院的案例开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如北京东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诉云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中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矿机”日均耗电量极大,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社会 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 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

同时各地法院关于虚拟货币的认定也并不明确。

在(2018)浙11民终263号丁建强、陈映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因本案的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认定因案涉合同无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颁布后,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对于虚拟货币不予保护的态度,基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要求,很多法院都采取认定虚拟货币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济南中院在(2021)鲁01民终3796号中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认可。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所设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虚拟货币财产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护。

虽然主流裁判规则如此,但综合全国近几年的判决来看,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一直持严厉态度,并频繁升级的监管政策,司法裁判才会短期内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来人民法院对虚拟货币纠纷案件也会更多的减少虚拟货币财产保护,需要公民自担风险。

2、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务中,虽然刑事领域对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仍存争议,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发布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终1043号判决中即有认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因此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窃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币后,再将其售出所得款项计人民币20余万元到了其个人的银行帐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0)粤0304刑初2号判决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个,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2013 年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所以被害人的账户信息变动详情可由代币交易平台出具证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处理中还存在以当地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其价值依据,如“武宏恩盗窃案” (2016)浙10刑1043号,及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刑初字第1252号。

所以在众多刑事判例中,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备“价值”,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本文作者|郑夏律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察院、政府办等部门。先后获无锡优秀专业律师(刑辩类)、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优秀骨干律师)、无锡优秀律师团队(2016、2018、2020)、无锡律协优秀个人会员(2018、2021)、首届华东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无锡优秀专业案例、江苏产业人才培训优秀讲师等荣誉。

科普:比特币是什么,“挖矿”是如何进行的?为何耗电量越来越大

2021年中旬,剑桥大学的一项研究数据表明,因为比特币挖矿导致的耗电数已高达134.89太瓦时,如果把比特币挖矿比作一个国家,那么它在全球所有国家中的耗电排名高达第27位,相当于马来西亚全国一年的耗电总量。

比特币挖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它需要消耗这么多电力呢?

我们知道要获取比特币就需要“挖矿”,在现实生活中,挖矿要用到挖掘机,钻井机瞎神等大型设备;而在虚拟世界里,挖矿就是指使用磨兆亏电脑计算获取比特币。按理来说,电脑计算也不需要消耗这么多的电吧,为什么挖比特币就这么费电呢?

确实,在比猜盯特币刚刚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它的创始人中本聪仅仅使用了一台家庭电脑就开发出了50枚比特币,所消耗的电力自然不多。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比特币市场,其开采难度却越来越大了。这个和比特币的发行模式有关。那么,比特币是如何发行的呢?

首先,比特币矿场在诞生之初,它的储量就被限定死了,总共只有2100万枚,分布于各个矿区里面。最开始,矿工们每发现一个矿区,就会被奖励50枚比特币。但是每产生21万个“矿区”,奖励的比特币数量就会减半一次。

简单来说就是,当初我们挖一个比特币只要用一台电脑挖上一天就可以了,但是后来慢慢变成两台电脑两天,四台电脑四天。挖矿的难度成倍增加,需要消耗的电力自然也是成倍增加的。这个过程将一直持续到2140年,2100万枚比特币才会全部发行完成。如今自比特币诞生才仅仅过去了13年时间,就耗费了这么多电力,可想而知,未来的比特币市场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无底洞。

正是因为这样的机制,所以作为一个矿场主,要跑赢其他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购进更多、运算速度更快的矿机,这样才能抢在别人前面挖到更多的比特币。

而作为初代矿机的家庭电脑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挖矿的需求了,因而矿工们的生产工具也是不断革新,从一开始的CPU计算、进化成为GPU运算,再到产生专门的矿机运算。矿机搭载有专门的“挖矿晶元”,通常以燃烧显卡和芯片的方式运行。

这个过程中不仅有硬盘运作带来的电力消耗,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热能,也会导致整个矿场宕机(死机)。因此,这其中还包括电源风扇和机箱风扇消耗的电能。目前,仅仅是单台矿机的运作耗电量都在35度左右,一个矿场一天的电力消耗甚至可以满足普通人一辈子的用电需求。

那么,矿工们“辛辛苦苦”,耗费无数电力资源挖掘得来的比特币,究竟有怎样的价值呢?我们不妨看看比特币诞生的背景,2008年次贷危机全面爆发,美联储不得不启用宽松量化政策来应对接下来的危机。面对美元的不断加印,贬值成为了它的定数。

同年底,一位“屠龙少年”——中本聪,发布了一则白皮书,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明确阐释了比特币的概念,他试图用电子货币来挑战美元的霸权。次年1月,在他的一手操办下,比特币的“创世区块”也由此诞生。

由于比特币在当时,知道的人很少,只在程序员群体中小范围流传,所以并不值多少钱。其中还流传着这么一个经典故事,某程序员通过挖矿,获得了1000枚比特币。于是,他用这些比特币买了两块披萨。

但是后来,由于比特币自带的反叛精神,它很快就在Geek圈(即,技术发烧友)获得了认可。在他们的拥护之下,比特币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逐渐站稳了脚跟。甚至在暗网世界里,人们把它当作是虚拟世界里的“美元”,用来进行各种黑色产业的交易行为。

随着知名度和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价格也逐渐魔幻起来。一路突破了3000美元的大关。时间来到2020年,美联储再次“放水”,光是这一年发行的货币量就占到了美元总发行量的21%,比特币也迎来了它“币生”中的高光时刻,一举突破单价68000美元的大关。

但是,与中本聪的初始理念相悖,随着比特币拥趸数量的增加,它已经逐渐脱离了货币这个概念,甚至从劳动价值论来讲,比特币的价值只能被认定为“0”。首先,在比特币诞生之初,人类 社会 并不需要这样一个东西,它不是刚需。第二,矿工们掘金的过程,也无法通过劳动力衡量。总之,比特币诞生的13年来,它一直是游离于我们的商品流通体系之外。

一句话就是,比特币没什么实际价值,现在的高价不过是炒作出来的泡沫而已。

如果非要说比特币有价值,只可能是因为它拥有去中心化、匿名性、难以丢失等属性,致使它具备了人造数字资产的价值。一旦它回归初始属性——货币,面临的必将是被主流货币绞杀。所以,比特币最大的价值恐怕就是挖矿时浪费的电费和矿机的账单了吧!

去年中旬,央行发布公告,约谈了一众主流金融机构,重申了我国打击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炒作行为。我国为什么一定要打击比特币炒作呢?

首先是消耗电力资源。 我们在前面说过,比特币市场的耗电量只会越来越多,而且是成倍增加,如果让它在国内泛滥,必然会压榨其他产业的电力,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

实际上,比特币早已入侵我国,并且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据报道,在2021年5月以前,全球近7成的比特币矿场都在中国。矿场主们会在丰水期前往云贵川一带的水电站购买廉价电力。枯水期则会前往大西北,诸如内蒙古、新疆等煤炭相对便宜的地方购买火电。有人预测到2024年,中国比特币挖矿每年会消耗3.5个三峡大坝的年发电量。好在,经过我国的全力打压后,目前比特币矿区已经逐渐退出国内。

其次,比特币应用场景一般都是非法资金运作,它的匿名性成为了洗钱、毒品交易、诈骗所得等黑色产业天然的保护伞。 我国严厉打击扫黑除恶的风气,首先就得打击其中利益往来的工具,也就是斩断比特币的传播链条。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捍卫我国货币主权。 现在世界范围内,经济局势动荡不安,比特币会增加国家甚至世界的金融风险。甚至这些小小的比特币,足以拥有让一个国家破产的能力。

比如,2021年9月,中美洲小国萨尔瓦多,因为钦定比特币为法定货币,在世界范围内,狠狠刷了一波存在感。可是今年以来,比特币的大熊市,却让萨尔瓦多亏损了上千万美元,

甚至有人说,它极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因为“炒币”而破产的国家。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普通人来说,“炒币”的行为和赌博的性质没什么两样,它会腐蚀一个人的精神,消耗掉一个民族勤劳的美德。所以,我国坚决打击比特币绝对是明智之举。

什么是比特挖矿?

挖矿:即比特币挖矿,是一种利用电脑硬件计算出比特币的位置并获取的过程。

【拓展资料】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比特币挖矿机,就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电脑,这类电脑一般有专业的挖矿芯片,多采用烧显卡的方式工作,耗电量较大。

用户用个人计算机下载软件然后运行特定算法,与远方服务器通讯后可得到相应比特币,是获取比特币的方式之一,普通显卡不用试,试了电费都不够,鲁大师里面有比特币测试,可以看你电脑挖一个比特币要多久。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

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轿谨侍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闭吵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其总数量有限,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晌碰,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2021年6月,萨尔瓦多通过了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的《萨尔瓦多比特币法》法案。9月7日,比特币正式成为了萨尔瓦多的法定货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数字货币法定地位的国家。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2021年11月10日,比特币价格再创历史新高,首次逼近6.9万美元/枚。2022年1月,比特币继续下跌,跌破42000美元,触及去年9月以来未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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